各党总支、直属支部,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加强革命传统教育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,根据《自治区党委宣传部、自治区文明办、教育厅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“纪念先烈·报效祖国·圆梦中华”活动的通知》(桂宣发〔2014〕11号)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就清明期间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
2014年3月28日—4月10日
二、活动主题
纪念先烈·报效祖国·圆梦中华
三、活动安排
(一)组织敬献花篮、花圈、瞻仰等缅怀革命先烈活动。按照就近就便、形式多样的原则,在清明期间,组织师生到当地革命烈士纪念碑(墓)开展敬献花篮、花圈、瞻仰等缅怀革命先烈活动。
(二)组织参观革命烈士纪念地活动。组织师生就近就便参观反映中共党史、中国革命史和广西革命斗争史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、革命烈士纪念馆。
(三)举办主题党日、团日和队日活动。组织师生以举办主题党日、团日和队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,缅怀革命先烈、学习英雄事迹。
(四)组织师生开展“网上祭先烈”活动。中华英烈网(http://www.chinamartyrs.gov.cn/)、广西革命烈士纪念网(http://www.gxlsjn.org/)均设置了网上缅怀革命先烈的主题活动网页,同时广西新闻网(http://www.gxnews.com.cn/)、广西文明网(http://www.gxwmw.cn/)进行了专题链接。此外,以上网站还开设了网络版和手机版专题页面《英魂永驻·精神长存——八桂网民祭先烈》,设英烈榜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巡礼、各地缅怀活动等栏目,可通过鞠躬、献花、敬礼、网上留言等形式表达对革命先烈的崇敬和追思。
(五)开展网上“缅怀先烈·清明笔祭”征集活动。可组织师生参加广西手机报开设的“缅怀先烈·清明笔祭”——红段子征集活动,通过关注广西手机报官方微博(@掌上广西),以短句或短诗等形式参与缅怀活动,广西手机报将在活动专栏择优刊登。
四、活动要求
(一)加强领导,确保有序
组织缅怀革命先烈活动,是开展革命传统教育、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,各党总支、直属支部,各部门、二级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,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确保缅怀活动有序开展。
(二)精心策划,形式多样
要把缅怀革命先烈活动与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结合起来,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,与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结合起来,采取多种形式,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,增强教育活动的实效。
(三)加强宣传,做好报道
各党总支、直属支部,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注重做好宣传报道,在本单位网站、报刊上进行宣传,同时积极向学校党委宣传部投稿,要求图文并茂。
党委宣传部
2014年3月28日
MX-5001N_20140328_150254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