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:
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,现将“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程”第二期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桂教人〔2014〕10号文件的具体遴选条件(见附件)。
二、推荐名额
按照文件精神,我校可推荐名额为4名。
三、遴选办法及程序
(一)符合条件的教师向二级学院提交材料进行申报。“双肩挑”人员回相应教学单位参加申报。
(二)申请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认真填写《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表》(见文件附件)
(三)申请人所在二级学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申请人进行的考核,并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师资科。
(四)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教学情况、学术水平、科研能力进行评审,提出审核、推荐意见,并经全校公示,最后由学校统一向教育厅推荐。
(五)教育厅根据各院校推荐情况,组织专家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,并评选出培养对象人选。
(六)教育厅对通过评审的人选进行公示,如无异议,正式公布入选名单。
四、材料报送
1.请各二级学院于2014年3月21日前将推荐培养人选的申报表的纸质版(一式1份)和电子版一起上报,电子材料发送邮箱:hzursc@163.com。
2.经学校推荐确定的申请人员,再按照〔2014〕10号文件规定提交完整材料。
申报推荐工作时间紧,请各二级学院抓紧时间、认真落实,逾期不再受理。
联系人:王淑娥 联系电话:5228611
附件:关于开展“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
培养工程”第二期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
(桂教人〔2014〕10号)(已打包上传,同时挂人事处网站)
2014自治区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工程的通知.rar
人事处
2014年3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