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:
按照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“壮族三月三”放假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我校2015年“壮族三月三”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4月18、19日(星期六、星期日)正常公休, 4月20日、4月21日(即农历三月初二、初三)放假两天,连休四天。
二、各部门、二级学院要认真总结去年欢度“壮族三月三”节日的好经验好做法,组织引导好今年节日的相关活动。
三、放假期间,各部门、二级学院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,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的节日假期。
特此通知。
校长办公室
2015年4月1日